先行试点已逾一年,新一轮扩围指日可待……。1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与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就行将扩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事宜接受中央媒体集体采访,针对“营改增”过程中遇到的相关热点问题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谈前期成效:试点企业增至112万户 减负超550亿
“运行平稳、好于预期、渐行渐好。”谈及“营改增”前期试点的总体情况,王军如是总结。
王军介绍,截至2012年年底,“营改增”试点的9省市参加试点的企业共计102万户,这一数据至今年2月底更新为112万户,即每个试点省市每月增加试点企业数量约5%。
王军称,在试点企业中,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数量比为15:85。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户)基本都因“营改增”而实现了减税,减税幅度达40%。自去年“营改增”试点开始至今年2月份,全国共实现减税550亿元人民币以上。
“按照目前的减税幅度来测算,如果‘营改增’得以全面推开,年减税有望达2000亿至3000亿元人民币。”楼继伟预计。
王军表示,“营改增”具有五方面意义:解决了中国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服务业的发展和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进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就业增长、稳定物价;有助于提高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地位。
谈少数企业税负增加:随着改革推进,问题将逐步缓解
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95%左右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持平,5%左右的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对此,楼继伟表示,随着试点地区及试点行业的进一步扩大,这一问题将得以逐步解决。
这一论断得到了国税总局局长王军的认同。他援引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业的相关数据称,税负有所增加的企业数量在试点开始时较多,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税负增多的企业数呈现“逐步下降乃至逐月下降”的态势。
楼继伟分析,“营改增”过程中部分企业税负有所增加的现象也与企业经营周期有关。他举例称,企业在“营改增”开始前夕刚刚更新设备,相关抵扣就会较少,但经过一定周期的平稳运转,随着设备的逐步更新,企业税负会相应降低。
“客观来讲,‘营改增’会促使许多企业改进经营方式,这也将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楼继伟说,随着“营改增”逐步推向全国、全行业,企业的税收负担会趋于减少。
谈“双扩围”:打造 “1+6”升级版
针对“营改增”即将在地区和行业实现“双扩围”,王军表示,这既体现了改革路径的优化,又体现了中国决策层在坚持改革中的“底线思维”。
“由去年的地区试点,到今年的行业(全国范围内)推开,这体现了改革路径的优化。”王军说。
2012年1月1日,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地区启动“营改增”改革。当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9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等9个省市。
“如果说去年是雁阵推进,今年则是一字推开,这是改革方法的改变。”王军称,即将开始的新一轮“营改增”,是在去年“1+6”(交通运输业及现代服务业的6个行业)模式的基础上进行的“1+6”升级版(纳入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的改革推进。而这一改革也是正在打造的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内容。
王军认为,“营改增”的扩围体现了中国官方积极稳妥的改革思路。新一轮“营改增”的扩围“建立在良好的改革试点的成效和具备了扩大试点条件的基础之上。扩围时间选择数月之后的8月1日,就是为了给剩余的22个省区市留下充分的准备时间。这些省区市集中在中国的中西部和边疆地区。而明确“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而不是选在8月1日,则是为了给相关改革方案留下更为充分的论证和完善时间。
谈通信和铁路“营改增”方案:争取年内或明年初出炉
针对各界关心的即将“择机”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的改革方案,楼继伟称,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制订,争取年内或明年初出炉。
“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行业都有个特点,就是其分支机构比较多,系统比较复杂,(经营范围)覆盖全国,因而在部分地区试点有难度。”针对上述两个行业为何没被纳入前期试点,楼继伟如是解释。
楼继伟称,随着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上述问题将得以解决,给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两个行业纳入试点创造了必要条件。
“税制改革只能优化企业运行,而不是干扰。铁路运输是非常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如果将其置于抵扣链条之外,对铁路本身发展是不公平的。”楼继伟说,“更何况,制造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铁路。”
谈及邮电通信,楼继伟称,该行业在全社会的使用量很大,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不仅有利于行业间公平发展,更重要的是将使增值税抵扣链条趋于完整。
谈未来改革方向:需重构中央和地方税收体系
“如果把营业税拿掉,地方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将大幅下降。”楼继伟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涉及地方税体系的重新构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责任关系调整等方方面面,“是很复杂的大题目”,决非仅仅调整“营改增”收入在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那么简单。
目前在试点地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收入并未按照75%和25%的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分享,而是在国税部门代征后全部返还地方,确保地方税收收入不受影响。
楼继伟说,这一做法“不可能持久”,是试点时期的过渡性安排。未来“营改增”实现全国全行业覆盖后,在统一市场下流通的商品及服务将统一进行抵扣,中央和地方的税收体系也要进行相应调整。
营业税目前是中国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两税合并后,“如何形成地方新的主体税种,中央地方的支出责任怎么调整,也是大题目。这不仅是财政问题、税收问题、多地政府间财政关系问题,也是如何治理国家的问题。”楼继伟指出,“营改增”之后,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是今后的大任务”,财税部门“正积极但很慎重地”予以推进。
楼继伟透露,目前财税部门正在研究三件事:其一,如何在全国积极稳妥推进“营改增”;其二,如何构建地方税体系;其三,如何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